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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将逐步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机构配备法律专务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2015-05-27 22:21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吕霞)5月26日记者获悉,《甘肃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全省实施。《要点》提出,今年,甘肃省要逐步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机构配备法律专务;全面公开教育招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的公共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查询和办事。

《要点》提出,省政府部门在自查清理、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进行法制审核后对外公布。要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逐步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须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须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接受监督。试行政府法律专务制度,制定相关配套规则办法,逐步在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制机构配备法律专务。

《要点》确定,甘肃省要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选择条件成熟的地方,设立首批立法联系点。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建立立改废清单。逐步推进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及法律法规明确级别管辖外的省直部门执法权下移和执法力量下沉,实行属地化管理。同时,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各执法部门要将所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向社会公布。省直各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提升政府公信力。扩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实施范围,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和10个省级重点执法部门推行。建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请审查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制度。组建张掖、武威、陇南等地仲裁委员会,提高仲裁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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