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艳)近日,市发改委等四部门出台《陇南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及中医特色服务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检查检验价格,引导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医疗服务获得合理补偿。《方案》指出,全市8县(武都区除外)15所县级医院(综合医院8所、中医医院7所)列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范围。除中药饮片外的所有药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加成政策取消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财政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方案》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本次调整按照不超过省上政策规定幅度的高限进行,对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部分诊查费、会诊费给予较大幅度的提高;对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的部分检查项目进行较大幅度的降低;总体调整水平为7.99%-11.98%。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要与医保支付政策相互衔接,并建立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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