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丛
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会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发展,这些新变化不仅影响区域经济增长和自贸区内企业间的合作,也被区域外广为关注。广西作为我国与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省区,因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近年来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使得我区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凸现。因此,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加快制定广西与东盟合作的整体框架,实现广西与东盟合作的全面对接,显得尤为迫切。
一、制定广西与东盟
合作的总体战略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是实现本区域内各国更加紧密互利经济合作的重大选择,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主轴和首要任务。坚定推动与东盟的合作是广西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支撑,与东盟的合作是自治区的长远战略,是必须坚持的重大战略和方向。我们必须坚持国家提出的“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思想,信守《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遵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系列制度安排,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深入拓展合作领域,把广西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政治中心、经济中心、文化中心。根据东盟各国的国情,建议采取国别差异化战略,提高我区与东盟经济合作的能力和成效。其中与发展层次较高的东盟国家,可开展先进制造业和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等合作;与发展层次较低的东盟国家,主要发展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
二、创新广西与东盟
合作的长效机制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长远建立了八大合作机制,包括中国云南-泰北工作组合作机制,中国云南-老挝北部工作组合作机制,分别与越南、缅甸、老挝贸易部建立磋商机制,与东盟工商会、东盟国家商会等普遍建立了友好往来与合作机制,以及昆明-河内经济走廊合作机制,这些机制有力推动云南更好地服务东盟、服务全国、发展云南。我们要借鉴云南省经验,加快完善广西与东盟合作的一系列机制,推进各类专题性区域安排,积极争取参与区域合作机制建设的话语权,实现我区在区域合作中的最大利益;主动创造一个对由我区主导、并为我区有利的本区域国际性合作治理机制,包括一系列相应的国际性区域组织、国际性区域规则、制度性平台等;努力推进合作机制设计创新,不断打造各类主题性平台,利用影响自贸区现有的国际区域组织和规则,巩固我区在区域合作中的地位,争取规则制定的话语权,获取深度合作的手段,提升我区在区域合作中的软实力运用能力。
三、明确广西与东盟
合作的主要任务
面对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我区要以更加广阔的视野,采取积极的行动,把握机遇。今后我区与东盟合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拓宽与东盟合作领域,不断深化各方面合作,发挥我区对接东盟前沿省区的特有作用,提升我区国际区域合作影响力。
一是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广西与东盟贸易、农业、工业、旅游业、金融、资源开发与加工、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合作,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流通便利化建设、环境保护建设等。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积极推动东盟各国对广西投资,特别是在石油、生物制药、海洋开发以及码头建设、仓储物流等领域开展投资合作。
二是拓展合作平台。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泛北部湾论坛,努力推进泛北部湾区域、大湄公河等次区域合作。发挥各类别、各层级的区域协调组织作为准政策先导服务和维持准行政管理作用,促使一些合作平台成为推进货物、贸易、投资与其他合作的重要准制度力量。
三是建立合作基地。重点以南宁等城市为轴心,推进泛北部湾城市发展合作联盟的形成,构建面向东盟的北部湾城市群;以石化、机械、冶金、信息、船舶等产业合作为纽带,推进形成泛北部湾跨国产业集群的形成,构建我区面向东盟的外向型产业合作体系;加快发展我区沿海港口,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区域航运物流中心;以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基础,推进虚拟经济合作体系建设,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区域金融中心;以创办一系列文化交流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广西与东盟的教科卫文体等方面合作,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区域文化中心。
四是增强合作功能。加强广西沿海港口与东盟11国港口间合作,以港口合作为基础,推进泛北部湾港口协作联盟的形成,加快形成广西港口与泛北区域内其他港口服务网络,比如与新加坡港、香港等港口,以及与马来西亚、越南、印尼的港口开通航线,带动广西沿海港口迅速地发展起来,发挥作为中国西南云、贵、川、渝四省市外贸进出口的重要通道作用,将广西打造成为中国和东盟间一个重要的海运通道。
五是建设重点区域。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要面向东盟,充分发挥连接多区域的重要通道、交通桥梁和合作平台作用,以开放合作促开发建设,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设立东盟国别经济园,加强电子、机械、旅游、物流等产业的对接,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和合理布局,形成产业对接走廊。要努力建成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成为带动、支撑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地和开放度高、辐射力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
六是优化合作环境。投资合作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投资协议”需要双方企业开展更多的投资合作,需要各国政府更加优化投资环境。因此,广西需要继续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在东盟乃至世界扩大影响,承担服务国家外交战略、巩固和稳定边境等等事务,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四、明确广西与东盟
合作的主要目标
在2010年内,健全和完善我区与东盟合作体制机制,在全国率先与东盟全面对接,力争2015年我区在中国东盟合作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我区在与东盟经济合作中的新优势和新的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五、制定广西与东盟
合作的政策措施
一是自治区设立服务广西与东盟合作的管理机构。以组建服务广西与东盟合作的管理机构为载体,统揽整个行动方案的实施。明确服务职能,配备专业人员,保障活动经费,给予政策支持。近期,要在国家战略指导下,遵循自贸区经济合作相关协议,统筹谋划广西与东盟合作的整体框架内容,做到全面系统,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二是制定广西与东盟合作的具体行动方案。要对广西与东盟合作的整体框架内容进行统筹谋划,通过系统打造与东盟合作对接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组织和重点项目,使我区与东盟形成从地面到空中、从陆地到海上、从产业到跨国集团、从实体到虚拟、从经济到文化等一系列专题性区域合作,进而纵深拓展两廊一圈、大湄公河、泛北部湾等次区域和整个东盟的合作内容,提升我区与东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合作开放空间。
三是制定专题性区域经济合作制度。主动利用自贸区内各种国际区域性组织、非正式会议等,构筑我区与东盟经济合作网络,提高行动方案的可操作性。
四是加强广西与东盟合作的领导协调。广西与东盟合作政策性、法规性、专业性极强,领域有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等方面,关系到中央与自治区在国家与东盟事务事权财权的平衡分配等等。自治区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广西边境口岸建设、投资贸易政策、人员往来、边境经济合作区等涉及自由贸易区的有关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强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
(作者系自治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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