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彭宁莉 通讯员蔡梦婕
为了赚取10%甚至30%的高额回报,亲朋好友纷纷倾囊而出,甚至四处借钱投给米某。直到连续几个月均拿不到“利息”,他们才发现不对劲。经调查,米某从始至终都只是在炒期货,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投资项目,而涉案的1800余万元也随着米某的炒期货失败,而付诸东流。近日,米某被指控合同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项罪名。12月9日,此案在南宁市西乡塘法院开庭审理,庭上,米某拒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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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两项罪名
公诉人指控:2013年4月17日,米某在南宁市西乡塘某照相馆,让别人冒充自己的丈夫邹某签名后,与吕某签订了一份指标房买卖协议书,房屋总价为25万元,其中13万元由吕某转账到她的银行账号,其余12万元则从她欠吕某的借款中扣除。
然而,经查,邹某持有的位于相思湖畔的小区指标房,早已于2012年5月31日转让给同事。因此,米某的行为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米某采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财物达13万元,数额较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其次,公诉人还指控:2012年7月至2013年12月期间,米某以从事园林工程、旅游项目、期货投资等商业经营活动为名,以月息5%至30%不等的高息作为诱饵,非法向邓某、吕某等10人吸收资金,用于支付高息和炒期货。除以支付利息等名义返还被害人部分款项外,由于期货亏损,至案发时仍有1894万多元无法归还。米某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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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翻供称冤枉
法庭上,米某却对自己被指控的两项罪名矢口否认。她称,自己在公安机关所说的所有供词均不属实。并把原因归于“第一次到派出所很紧张,所以当时民警说什么我都没狡辩”。
审判长:你为何要找人冒充你老公在协议上签字?
米某:我丈夫不想管这个事,但买主吕某又认定是我老公的指标房。
至于非法吸收存款,米某不仅自称从没说过这些钱是用于园林工程、旅游项目等投资,而且认为这不是她个人的错,“我是用自己家人的钱来做的,这难道是犯法吗?”
米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米某没有主观故意,她说:“根据抓获经过,米某和受害人吕某是一起去派出所反映情况的,且说的是经济纠纷,如果有诈骗的故意,她怎么会去?”该律师由此认为米某的行为是民事的合同纠纷。而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该律师表示没有异议,但有几笔数额应当扣除。
对于米某及其辩护律师的说法,公诉人答辩称,吕某和米某一起到派出所处理经济纠纷,属于主观上对法律认识的错误,不能因此认定被告人没有主观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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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获得轻判
米某的辩护律师称,根据相关解释,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和亲友吸收的存款不属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米某虽然向10个人吸收了资金,但其借款的对象基本是在亲友范畴内,其行为不属于典型的公众范畴,因此量刑的时候希望法庭考虑。
此外,该律师认为米某明为借款,实际上其资金是有投资性质的,“因被害人不想承担风险,双方才约定以借款的行为,这和一般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一样,其主观恶性较小,建议法庭对米某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结束时,米某当庭向受害人道歉,她说:“我对法律的无知,触犯了法律,我接受教诲,向被害人道歉,希望你们轻判我,给我缓刑,让我早点出去还钱。我母亲为了躲债,现在去向不明,我儿子在农村上不了学,老公现在生活消极,希望能给我一个机会,我知道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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