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南宁市财政局党组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力保财政资金安全、队伍安全,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
强化意识 带好班子
当前,南宁市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南宁市财政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财政工作大有作为。但也面临不少挑战,如经济企稳回升的基础仍不稳固,财政收入结构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支出压力不断加大,财政体制、预算管理等改革任务艰巨繁重。财政部门作为政府各项资金分配、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推进国家腐败治理体系和实现腐败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承担着重要责任。财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财政体制改革、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因此,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突出重点 监督用权
一是加强了干部交流,选好干部用好人,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4年上半年,市财政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岗位大交流,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以上的39位干部全部进行交流,防止岗位权力滥用。二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2014年以来,市财政局对各业务科室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合理优化权力结构,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对每个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了再排查,制作《南宁市财政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对每个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进行规范和警示。三是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优势,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专项检查,牵头组织开展超标配备公车整治工作、“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整治工作、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正在深入开展“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清理检查工作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资金链”。四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印发《南宁市财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涉农利益行为工作方案》,召开了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治工作会议。加强涉农资金的日常监管,主动与主管部门对接,开展对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当好厉行节约的表率。
全力支持 完善监察
一是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与各科室签订《南宁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党组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内设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二是按照全市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2013—2017)任务分工和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对市财政局牵头和负责的具体任务进行分解,积极推进全市财政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三是狠抓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作风案例的通报,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整“四风”、治“六病”问题专项行动。四是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邓颖超纪念馆和南宁监狱等场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组织纪律”党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对本系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对照检查,从中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健全制度 规范管理
一是不断健全反腐倡廉制度。通过汇编《南宁市财政局廉政手册》,新订《南宁财政局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十不准”》,完善《南宁市财政局廉政谈话制度》,使市财政局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通过修订《局考勤管理办法》《局公务接待规定》《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着手制定《局干部日常考核办法》等,使市财政局的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把实施严格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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