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美人”主办方给十佳选手发放的1万元“红包”,如今还是空头支票。
今报记者魏碧锋 文/图
一个月来,山东女孩小萱等人仍在追讨自己应得的奖金。2014年12月28日,“桂美人”年度评选大赛总决赛在南宁举行,按照赛事规则,跻身十佳的选手,可分别获得1万至10万元不等的奖金,但这笔奖金却迟迟无法兑现。而因为追讨奖金,有选手还被取消“桂美人”十佳称号。
现状
选手奖金迟不兑现
小萱是一名山东姑娘,就读于广西艺术学院。2013年和2014年,外形靓丽的她,连续两届报名参加了“桂美人”选美比赛,最后一次终于有所斩获,晋级比赛十佳。按照赛会官网公布的奖励措施,跻身十佳选手每人可获得1万至10万元的奖金。可比赛结束至今,除了一本“获奖证书”外,小萱什么也没得到。
“颁奖当天用的是空信封,赛后多次追要,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小萱说,参加比赛的选手,大部分是驻邕高校的学生,比赛结束后,已临近寒假,不少人都急着回家,对于奖金何时能够到位,大家都很心急。
在很多人都放假回家后,今年1月15日,奖金的事情总算有了一点眉目:主办方表示,奖金将分批发放,要拿到奖金,还得前来南宁签一份合同。
记者看到,主办方说的合同,是一份演艺代理合同,大概内容是;在一年的期限内,获奖选手须服从广西桂美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安排,不得擅自参加演艺活动。作为回报,选手们可以获得公司商演报酬,以及“桂美人”比赛奖金。
为了尽快拿到奖金,个别选手选择了签约,但即便如此,她们的奖金也没有兑现。“对于还没有完成公司要求的人,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早早就签了,却还要去等他们,这样对我们公平吗?”一名已签约的获奖选手抱怨说。
进展
质疑者被取消称号
对于主办方要求领奖金先签合同的做法,更多选手表示了质疑。“报名时没有说签约的事,等到要发奖金了,却突然冒出个合同。”小萱说,作为在校学生,有单位能提供兼职机会,她们并不排斥,但把合同和比赛奖金挂钩,之前又不说明白,事情就变了味。
部分选手们不愿签署合同,主办方的态度也很强硬。为了拿到奖金,小萱等选手也考虑过妥协,愿意签署演艺代理合同,但提出合同的一些苛刻条款应该删除。不过,这一诉求也没有得到主办方认可:要拿到奖金,必须签署制式合同。
僵持中,小萱等选手向主办方发去了《关于督促桂美人年度评选大赛组委会履行义务的申明》,并在参赛选手的微信群中,小范围发表言论,质疑主办方的做法。她们认为,比赛中,选手特别是获奖选手,积极配合主办方参与系列活动,为主办方获得了商业利益。如今比赛结束,主办方应该无条件足额支付奖金,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不过最终,因为这些言论,一些选手被主办方取消了“桂美人”十佳称号,其中就包括小萱。
回应
设置条件系行业惯例
“获奖是评委团做出的决定,主办方怎么可以说取消就取消呢?”小萱等人认为,主办方取消荣誉称号,无非是不想支付奖金。为此,放了寒假的一些选手又返回南宁,向主办方讨要说法。
“没有付出怎么可以得到收获”、“这是游戏规则”、“行业惯例都是这样”……在选手们提供的录音中,广西桂美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名陆姓副总表示,主办方的做法并无不妥,国内外很多选美比赛,对于奖励如何发放,都是有条件的,参赛选手也应该理解。
对于录音中的表态,1月26日下午,陆姓副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选手们是断章取义了他的说法,事实上,早在招募阶段,主办方就已告知选手签约后才能支付奖金的事情。
据了解,赛事的规则和流程都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在赛事官网公开,那么,奖金如何发放是以何种形式告知的呢?“当时是口头通知,并没有文字材料。”陆副总说。
对于为何取消小萱等人的十佳称号,陆副总也给出了回应,他表示,“桂美人”年度评选大赛有别于传统的选美比赛,以“才智兼备新桂人,崇美尚德正能量”为主题,重新定义“美人”的标准,着重表现当代广西女性有德、有才、有貌。“才”与“德”是考核的重要标准。质疑主办方做法的选手,随意在网上散播谣言,在“德”的考核上不过关,配不上“桂美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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