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魏碧锋
2月3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因煤气罐泄漏起火,烧伤一名时年17岁的厨师,罐装煤气经营者一审被判赔近80万元。据介绍,造成这起悲剧的原因,除送气工违规操作外,另一个原因是煤气罐本身存在隐患。
一审判决赔偿78万多元
2012年,初中毕业不久的小潘,来到南宁市大沙田一面馆当厨师。当年4月11日中午,他正在厨房炒菜,靠近厨房门口的一个煤气罐突然喷出了火焰,一下子将整个厨房点燃。当他再次醒过来时,已经躺在医院病床上,全身60%皮肤被烧伤,多处脏器受损。
当年4月13日,南宁市良庆公安消防大队作出事故认定:送气工梁某在安装维修煤气罐时,未关闭气罐总开关的情况下,拧开减压阀,导致煤气泄漏引发事故。
2月3日,良庆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梁某的职务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煤气罐加气站以及管靠公司应该负连带赔偿责任,总共需赔付小潘因本案事故遭受的损失共计78万余元,除已垫付的医疗费外,仍须支付58万余元。
问题煤气罐超期服役
宣判结束后,被告方没有表示是否上诉。当天下午,梁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事故发生和自己的不当操作有关,但当时那个钢瓶已经十分老旧,总阀门生锈到根本拧不动,这种问题煤气罐迟早要出事。
据了解,一般煤气钢瓶的使用寿命为15年,容量为15公斤和5公斤的钢瓶,每4年进行一次强制“体检”,50公斤的钢瓶则每3年需进行一次检测。泄漏造成事故的煤气罐是否超期“服役”,或者是有没有经过检测,梁某已经记不清,但在他的记忆中,肯定是只问题煤气罐。
事实上,问题煤气罐服役的现象并非个例。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南宁市内获得资质认证的煤气供应企业有近20家,这些企业多能严格执行规定,对报废钢瓶和超期未检钢瓶不予充气。但因为有人不愿意支付检测费用,且急着用气,加之无证非法供气点,为了赚取利润,对任何钢瓶都“来者不拒”,令不少问题煤气罐带病“工作”,埋下安全隐患。
据质监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南宁市大部分小区都使用上了管道煤气,但在一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老式楼房,不少市民都还使用罐装煤气。除此之外,饭店、食堂也是液化气钢瓶使用的大客户。不过,在数量庞大的煤气罐中,究竟有多少超期“服役”,或者是未经检测,还没有一个确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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