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张若凡)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医院发布虚假广告、发生医疗事故、在走廊加床等,都将列入不良执业行为,被扣分。除了受到相应处罚外,记分情况还将向社会公布,让病人看“分数”选医院。
在走廊加床要扣分
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作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校验、等级评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根据不良执业行为的情形,一次记分的分值分别为1分、2分、4分、6分、10分,共五个档次。
无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在走廊等非病房开设病床(灾难性事件救治等特殊原因除外)等行为,属于“1分档”。使用非法定血源或者非法采供血、发生传染病疫情时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属于“最高档”,一次扣10分。
根据记分给予相应处罚
这家医院有没有发生过严重医疗事故,是不少人衡量医院水平的一个标准。《暂行办法》中,医疗事故也被列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范围。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或者轻微责任的,记1分;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的,记4分;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的,记6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1年)内累计达到10分及以上时,卫生计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告诫谈话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等,督促其对不良执业行为进行整改。
根据医院的记分多少,卫生计生部门还将给予暂缓校验、列入重点监督对象等处理,严重的将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与此同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将实行向社会公告制度——由登记机关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情况向社会公布,引导患者安全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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