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魏碧锋
南宁市星光大道66号是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建安公司”)的家属区。从2011年开始,陆续有50多位非该单位员工购买了这里新建的危旧房改房改造集资房(以下简称“改造房”)。他们与建安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后,分批交齐了几十万元不等的房款。如今,新建的两栋大楼已经完工,不少人已经入住。但这50多名非单位员工购房者却在此时被告知,他们没有购房资格,要求自愿解除购房合同。而何时退还购房款,建安公司也无明确答复。
肇始
多人抢购建安公司改造房
“当初认为是个机会,没想到是个陷阱。”购房者李女士介绍说,她大学毕业后就在南宁打拼,收入一直不高,大约在2012年春节前后,她从朋友处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建安公司一处改造房还有剩余指标,只要多加500元/平方米“指标费”,就能以员工价购买住房。
前往现场工地查看后,李女士发现楼盘的地理位置还算可以,于是就立马决定购买,与建安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付了第一笔改造房款。随后的一两年,李又先后交了两次改造房款,终于在大楼完工前,交齐了所有费用。
据了解,像李女士这样的购房者还有50多名,他们签订合同的时间和李女士相差无几,事后也都付齐了所有房款。当时很多人都庆幸自己抢到了指标。
对于购买改造房这样性质特殊的房子,李女士等人起初并非没有顾虑,一是贷款难,二是可能面临无购买资格风险。但45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以及单位本身是建筑公司,让他们动心了。最重要的一点是,建安公司与他们签订了正式合同,并且有售房人员表示,改造房在满足本单位职工的基础上还有剩余,可对外销售给符合条件的购房者。
现状
新房建好却没能收房
从第一次交房款,李女士就开始关心新房建设的进度,看着新房一天天高起来。遗憾的是,真等到新房完工,她的美好愿望破灭了。
“房子完工后,房门钥匙迟迟不给我。”李说,2014年中的时候,改造房完工了,不少人都拿到了新房钥匙,而属于她的那把钥匙却迟迟不见兑现。
8月9日下午,记者来到建安公司家属区看到,两栋30多层高的改造房已经竣工投入使用。建筑标牌显示,大楼于2014年5月30日竣工。一名已经入住的居民说,他们是公司家属,2015年春节就搬进了新房。
为何同样交了改造房款,李女士得不到合同约定的新房呢?她多次找过建安公司,都没有得到准确的回答。而本月早些时候,她终于等来了确切消息,建安公司通知称,她不具有购买建安公司改造房的资格,不能接收新房。
李女士打听发现,有50多人像她一样是非单位员工的购房者,被建安公司逐个通知要求自愿解除购房合同。这部分人占到了集资者总数的10%以上。
“当初买房时为何不说没有资格?”“资格审查不过,为何要等交完所有集资款交房时才说?”“那不是等于白用我们几年钱吗?”建安公司的通知让这些购房者很是气愤。建安公司方面表示,房款退还,没有任何赔偿,且具体退还时间要等空置的房产销售出去才能确定。
回复
系公司新领导层纠正方案
8月10日上午,建安公司综合部一梁姓负责人证实,建安公司确与50多名外单位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4000元/平方米的购房款进到了公司账户。至于500元/平方米的“指标费”一说,该公司不了解情况。
梁某解释说,外单位员工不具备他们集资房的购买权,是南宁市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按照他们当初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建安公司退还房款,不负责任何赔偿。
为何外单位购房者的资格问题,要等到改造房款交完,新房建好后才通知他们呢?对此,梁姓负责人表示,主要是购房资格的审核涉及多部门,耗时长。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初将改造房外卖,是公司前任领导的决定。现在公司新领导上任后,对于该事有了重新审视和纠正。
至于何时才能退款,建安公司另一名具体负责此事的张姓工作人员介绍,起初确实有空置房卖完后才能退款的告知,但公司领导也正在商议,认为这样会给外单位购房者带来更大的损失,他目前能给的答复是,建安公司会尽快对自愿放弃购房的人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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