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徐冰 通讯员易军)为了逃避每趟数千元的超载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韦某昌等人利用同品牌、同型号甚至是同色的半挂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演“调包计”偷逃过路费。韦某昌等15人因诈骗被开庭审理。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目前已正式生效,这是广西首次对逃费行为进行法律严惩。韦某昌等15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年1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15名嫌疑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5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9月10日,兴宁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15人当庭表示服判,不再提起上诉。“此前外地有过先例,但本案是广西第一次对偷逃通行费行为作出判决,对今后类似行为的侦查、立案、起诉都具有参考意义。”兴宁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甘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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