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靖西一餐厅经理为增加餐厅菜品种类,于是与餐厅厨师购买一只鳄鱼以菜品形式待价出售。近日,这两人被靖西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被告人黄某是靖西某餐厅经理,其从餐厅厨师农某处得知南宁某市场有鳄鱼出售。在未办理收购、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许可证情况下,他俩从该市场购买一只重23斤的活体鳄鱼,放置于餐厅以待售菜品出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该鳄鱼为暹罗鳄,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名词解释:暹(xiān)罗鳄(学名:Crocodylus
siamensis):为一种中型鳄鱼,成年鳄鱼最长可达到4米,常见的也有3米长,
暹罗鳄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潘大勇
农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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