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韦宝莲摄
本报讯(记者 凌剑伊 通讯员 罗涛)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当街被执法民警逮个正着。3月21日,良凤江派出所在对辖区内野生动物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时,查获一起非法出售野生动物案件。
行动当天,良凤江派出所共出动3辆车10名民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分组对辖区内新塘、坛里、连山管区中涉及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民警在检查到友谊路段良凤江天桥集市时,发现一男子在路边出售野生动物,共有七彩山鸡1只、鹧鸪8只、牛蛙6只等。该男子无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民警立即将该男子与所售动物带回。
经查,该男子名叫梁某某,其从市场购来这些人工养殖的动物后欲在路边转售牟利。最后,民警对梁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没收其无证出售的动物。
南宁市森林公安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许多站在路边出售“野味”的小贩,其售卖的多数不是野味,比如七彩山鸡,很多都是人工饲养的。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果市民发现路边有人贩卖野生动物,最好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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