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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弃之不管,物业无处置权 挤占小区停车位的“僵尸车”谁来管

来源:南国早报 2017-12-10 19:04   https://www.yybnet.net/

北京昌平区一小区附近的“汽车坟场”。 图片来源:《北京晚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北京昌平区一停车场内,停放着近百辆残破的“僵尸车”,包括各种轿车、厢式货车等,堆放起来的长度,约有一两百米。周围居民将这里戏称为“汽车坟场”。

这些“僵尸车”究竟从何而来?为何常年不“挪窝”还没人管?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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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有安全隐患

12月6日,记者辗转来到位于昌平区天通苑东一区南门附近的“汽车坟场”,只见近百辆锈迹斑斑、轮胎干瘪的废弃车辆紧紧地靠在一起,从东向西一字排开。车辆玻璃几乎都已破碎,部分车上的零件早已不见踪影;有的车座不见了,有的车内堆放着纸箱和易燃的杂物。残损的自行车、电动车散落其间,四周杂草丛生。

天通苑东一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汽车坟场”的车辆来自于天通苑多个小区,均为停放在小区中的“僵尸车”,这些车辆长期占据小区车道,阻碍交通。2014年开始,天通苑多个物业公司着手清理小区内的“僵尸车”,把车拉到这里集中停放。“车是业主的私有财产。物业公司对‘僵尸车\’没有处置权,废旧车越堆越多,这里已接近百辆,等停满了,以后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说。

记者采访发现,除占用车道外,不少“僵尸车”成为仓库或垃圾车也让市民感到忧心。家住北京某小区的张莉莉告诉记者,一辆废弃白色小型厢式货车,停放在自家小区公共停车位已有半年之久,如今成了一些贪图方便居民的“垃圾车”。在她看来这不仅影响环境卫生,并且存在严重的火险隐患。“万一有人把烟头扔进去,不小心引起火灾怎么办?”

张莉莉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2017年4月,新疆乌鲁木齐市一小区“僵尸车”被孩子扔烟头引燃,社区工作人员花了半个小时才把火扑灭。2015年6月,南宁市金湾花城小区一名10岁男孩进入一辆报废车内玩耍被困,最后因高温中暑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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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从何而来

近年来,我国汽车数量激增。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04亿辆,其中汽车2.05亿辆,私家车总量达1.56亿辆。中国成为汽车大国的同时,“僵尸车”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这类车辆产生的原因很多,例如车主换了新车,旧车卖不出去,也懒得履行报废程序,干脆遗弃。还有可能是车主跑路或长期在外地等原因。除此之外,很多地方现已施行摇号购车,而在此之前,买车是不限购的,不少家庭或个人有多辆车闲置。”北京昌平区交通支队执勤人员杨喆(化名)告诉记者。天通苑“汽车坟场”的废弃车辆大多是北京市摇号政策之前废弃的。

“僵尸车”占据道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不仅有碍居民正常出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车主弃之不管,物业无权处置,交管部门是否可以对这些车辆强制报废呢?记者联系到昌平区交通支队,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报废车辆有严格的程序,我们不能把车直接拉走报废。”

记者了解到,据相关规定,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注销登记,需先缴清违法罚款和滞纳金。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僵尸车”车主李先勇告诉记者,两年前他的车有两次交通违法罚款没有及时缴纳,产生了较高的滞纳金。“要补缴很多的钱,手续还十分繁琐,我索性把车‘丢\’在了小区车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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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应纳入社会综合治理

一面是车位紧张,一面是长期占用,加上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少小区业主对清理、整治“僵尸车”呼声很高。

“‘僵尸车\’如长期不用,易造成燃油泄漏,而且废弃车内的旧电瓶里含有大量铅、硫等有害物质,会释放有害气体,对人体及环境造成伤害。一些部件因长期不用而加速老化,在高温天气下,还会使汽车自燃。”杨喆告诉记者,对“僵尸车”的处置难题应引起关注。

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法制处民警钟仕鉴告诉记者,要对“僵尸车”进行管理,就要对其进行分类,根据停放的地理位置,来确定相关的执法部门。

“对于违法停放占用公共道路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可依法对其进行强制拖移,达到报废条件的强制报废。”钟仕鉴指出,但对于手续完备,且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小区的车辆,因并无停放时间长短的规定,交管部门无权拖移属于个人财产的“僵尸车”。对这类长期无偿占有小区公共资源的车辆,可由物业或业主委员会与车主共同协商处理。

对此,北京一小区的物业经理刘静向记者反映,光靠物业公司和居委会无法处理,并不是物业不想管,而是没法管。物业通过交管部门查到了车辆来源和车主的信息,与车主取得联系,只能规劝他们及时处理。“但是他们不听,我们也无权处理,因为说到底,这些车还是业主的私有财产”。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十六条规定,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僵尸车\’属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只有车辆所有人才具有处置的权利。”律师秦希燕认为,但对于有违法记录以及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僵尸车”,可以由居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起诉车主,请求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胜诉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四川汇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乾建议,首先,通过交警、城管、市政、街道办、社区等对“僵尸车”的存量进行摸底排查登记。根据车牌号、车架号等线索查询车主,责令其限期自行处置。对无法查出车主的“僵尸车”应认定为无主财产,依法处理。其次,加快地方性立法工作,明细“僵尸车”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处置方式、处置费用来源以及报废残值管理等,明确“僵尸车”车主的法律责任。

李乾认为,“僵尸车”治理是一项具体的民生工作,整治应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之中。要形成以政府主动引导、社区市民广泛参与、市政交通通力配合、城管交警依法处置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综合《工人日报》《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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