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南宁晚报》报道,3月26日下午,南宁市中院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陈载华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载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2003年7月,被告人陈载华担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4年至2012年期间,陈载华利用其担任南化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该公司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南化股份公司设备采购、原材料、货物承运等经营项目中,为广西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曹某、南宁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钟某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别墅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451.86万元(其中价值870.86万元的别墅为未遂)。
另,法院查明,在审查期间,陈载华主动交代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给予好处费的受贿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陈载华家属及委托他人向办案机关退出赃款共计人民币1059.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载华身为管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在组织审查期间,陈载华主动交代了市纪委尚未掌握的受贿事项,依法应当以自首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陈载华的家属代为退赃199.5万元,陈载华协助办案机关追缴赃款860万元,量刑时予以考虑。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市中院故依法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陈载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新闻推荐
兴宁区65所学校划分成10个学区 公办学校生源原则上通过地段划片方式确定
本报讯(记者赵金玲)昨日,记者从兴宁区教育局了解到,《南宁市兴宁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65所中小学校组建和划分为10个学区。根据《方案》,兴宁区根据学校管...
南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南宁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