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兴宁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创新项目举行启动仪式。(兴宁区妇联供图)
本报记者 吴子贤 通讯员 黄 威 施 延
和谐的家庭是幸福的源泉。近年来,自治区及南宁市在扎实推进文明、和谐家庭建设的过程中,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精心实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为广大市民群众的幸福婚姻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开创先河 打造联动解决机制
为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3月30日,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联合在兴宁区法院举行兴宁区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改革创新项目启动仪式,并为首批调解员颁发聘书,标志着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正式实施。
2017年4月,兴宁区司法局、妇联联合成立兴宁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主要调解家庭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财产纠纷及当事人双方愿意调解的其他民间纠纷。自成立以来,婚调委已经为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提供法律维权、咨询、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发挥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民商事纠纷中的优势,依法保障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社会和谐稳定,兴宁区法院、司法局、妇联联合出台《关于联合建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多元共治、各方参与、协同齐进、相融互动的体系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高效化解矛盾。
分工明确 构建专门机制
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后,将对不同类型的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处理。
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家事案件,将委托婚姻家事调解员,在诉前、诉中进行评估、劝导、调解。调解员将配合法官,将调解工作贯穿家事纠纷审理的始终,全流程、全方位参与调解。
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家事纠纷,对于因家暴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申请人,在法院依法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的同时,可以协助他们入住临时庇护场所,以解决申请人因遭受家暴而无家可归的问题。
对于妇联介入调解并达成离婚协议的,当事人可申请司法确认,由工作站负责引导协调,法院进行审查。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优先处理,依法出具法律文书,有效解决“婚离了,事未了”的问题。大大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通过调解,可以节约时间、费用,还可以留下人情。诉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已成功调解5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群众叫好 省时省力省钱
小倩和小江结婚7年,由于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争吵,感觉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打算协议离婚,可是两人都舍不得和三岁的女儿分开,为了女儿的抚养权两人争执不下,于是妻子小倩起诉到兴宁区法院申请判决离婚。法院考虑到小倩小江夫妻一场如今对簿公堂,做不成夫妻却成了仇人,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于是让他们先到婚调委进行调解。经过兴宁区婚调委工作人员专业而耐心细致的调解后,两人达成共识,并形成协议:女儿周一到周五和爸爸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双休日和妈妈在一起。这种灵活的抚养方式既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又兼顾了各方面的利益。小倩和小江拿着协议书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后,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
诉调对接机制能最大限度地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与对立。特别是针对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大部分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家事类案件,此类纠纷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间,案件的处理结果不仅关系到法律的适用问题,更多涉及家庭成员间关系的调整与修复问题,因此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处理此类案件,不仅能达到案结的目的,最重要的是能调整和修复家庭成员间破损的关系,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初试牛刀 成立“惜缘工作室”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婚姻家庭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且矛盾极易激化。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和矛盾化解工作,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创建平安家庭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2015年1月30日,自治区妇联联合自治区民政厅在南宁市良庆区创建了全区第一家“惜缘工作室”。工作室的职能主要是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辅导及“上岗”培训,帮助婚姻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生活态度和婚恋观;为出现家庭矛盾的夫妻开展心理辅导,引导他们珍惜缘分,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的发生;为离婚夫妇提供调解和心理调适等服务。工作室由18名志愿者组成,其中律师11名、心理咨询师4名、婚姻家庭咨询师3名。2016年,良庆区妇联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为工作室配备了一名经验丰富的婚姻调解员。几年来,工作室已调解524人次,使102对夫妻重归于好。
良庆区惜缘工作室的成功经验,使得这项工作在全区推开成为可能。目前广西各地已创建了44个“惜缘婚姻家庭辅导室”,分别设在婚姻登记机关(民政)、法院、社区,仅2017年就接待群众5242名,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4388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751起,成功率达62%。
出台文件 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力量
为进一步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2017年10月,自治区妇联根据全国妇联等六部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联合自治区综治办、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以人民调解为重要渠道,健全完善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发挥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信访等部门职能作用和妇联组织优势,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和升级。《意见》还提出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并规定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这让广西的婚姻家庭纠纷的预防化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为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力量,切实落实《意见》精神,自治区妇联通过多种方式,指导各地妇联会同司法行政、法院建设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全区各地已经在法院、综治中心、政务中心、婚姻登记处等建立了15个婚调委,2018年将推动每个市都建立1个以上的婚调委。
从已经成立的婚调委来看,各婚调委均成立了由当地综治办、人民法院和妇联负责人领衔的领导机构,成员由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构成。各婚调委均建立了有关工作制度,对工作的宗旨、原则、范围、阵地、流程和人员职责等均有明确的规定。
婚调委是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的协调领导机构,其具体的工作还需要专业人士来进行。由此,自治区妇联指导各个婚调委普遍建立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以实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性、有效性、及时性。广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专家库的首批入库专家就有80名,由具有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资格,并有丰富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或社会工作者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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