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刘邵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赖”隋某具有还款能力,却借钱不还,经法院判决后依旧不履行义务,法官劝说2个小时,依然无动于衷,但当法官宣读完拘留书并给其铐上手铐时,“老赖”立即服软,连夜将债务全部偿还。
5月9日晚,在良庆区法院执行局一号调解室内,谢法官已对被执行人隋某做了2个多小时思想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隋某依然态度强硬,以各种理由推脱,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原来,隋某与申请人韦某是朋友关系,去年1月15日,隋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韦某借款5万元整并立下借据,约定于当年4月15日偿还本息。然而,到了还款期限后,除部分借款本息外,隋某拒不偿还余款。韦某多次催讨未果后,将隋某起诉至良庆区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隋某向韦某返还借款本金34785.5元及支付逾期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隋某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
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官了解到,隋某是南宁某娱乐会所的负责人。去年11月22日,法警到隋某所在娱乐会所的豪华办公室中将其拘传,并告知应当履行的义务,但隋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随后,法院对隋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的决定。在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法院多次联系隋某督促其履行,但隋某采取拒接电话或声称人不在南宁等方式逃避执行。
直至今年5月9日,群众举报,法警再次来到隋某所在的娱乐会所将其拘传,经说服教育无果后,基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隋某处于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主办法官宣读完拘留决定书,隋某被法警铐住双手后,最终服软,通过亲戚朋友转账,将该案剩余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法院遂依法对其提前解除拘留,该案顺利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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