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邓盛龙)近日,南宁市人社局印发《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缴纳医保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去年10月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行家庭共济使用后,再次推出“共享医保”惠民新政。记者获悉,此次“共享医保”将在全国率先建起线上自由选购商业健康保险平台,惠及超百万首府职工。该政策将于6月1日起实施。
截至今年4月底,南宁市参保职工为105.17万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滚存结余26.48亿元。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多项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此,南宁市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开展专题调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人士等把脉,出台上述改革举措。
《通知》明确,南宁市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购买经保监部门备案的商业健康保险(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也可为家人在南宁市参加医疗保险缴纳所需的费用。参保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使用,均需先进行“医保个账授权”。其中,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在“爱南宁”APP在线购买;缴纳医保费用,可在“爱南宁”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社保”APP等平台进行。
为增强群众收获感,南宁市在全国率先建立统一的线上自由选购平台。目前,已筛选出8家公司27个保险产品,保障内容包括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救济、意外伤害救济等,价格在50-350元/年·人。
南宁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保基金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各自封闭运行,此次“共享医保”政策不会影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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