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卢荻通讯员黄丹)时下,微信支付方式已融入市民的生活中,很多市民都在微信钱包绑定银行卡。可一不留神,账户上的钱可能会不翼而飞。南宁一女子发现,在短短11天内,先后被闺蜜多次通过微信充值再转账的方式盗刷7万余元。8月6日,嫌疑人曹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住在南宁市江南区邕江郡小区的小丽和曹某某是闺蜜,两人无话不谈。曹某某经常到小丽家里玩。由于小丽平时买东西喜欢用微信支付,所以,她的手机微信钱包里存有为数不小的一笔钱。今年2月11日下午4时许,小丽无意中发现微信账户钱包里的钱莫名其妙少了,赶紧查询银行流水及微信零钱明细,得知2月1日至11日被他人通过微信充值再转账的方式盗刷了7.35万元。
小丽报警之后,冷静下来后细想,自己的手机没有丢失过,要转走钱必须有手机才行,到底是谁有机会碰过自己的手机呢?这时,小丽想到了自己闺蜜曹某某,只有她有机会拿到自己的手机。在小丽追问下,曹某某承认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偷偷转走她微信账户里的钱的事实。2月12日中午,小丽和曹某某到亭子派出所协商处理此事。亭子派出所民警依法拘传了曹某某。
曹某某,今年29岁,桂平人,无业人员。据曹某某交代,她跟小丽是闺蜜,平时小丽使用手机解锁时,都是当着她的面,并不设防。因此,她知道小丽的手机解锁密码。2月1日下午3时许,她来到小丽住处,看见小丽将自己的手机放在一边,于是偷偷拿起小丽手机进行解锁,发现小丽微信钱包里有上万元。由于手头比较紧张,曹某某便通过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偷偷从小丽的微信账户将钱转到自己的微信账户,当天曹某某连续转走两笔钱,共计1万元。曹某某转走钱后,一开始提心吊胆,担心被小丽发现,但小丽浑然不觉。曹某某开始胆子大起来,在11日内多次把小丽的微信余额、银行卡内的7.35万元转到其微信账户盗走。
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经对此案审查后,认为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近日向江南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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