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岁的韦某跟朋友聚会喝酒后,误入菠萝岭垃圾中转站,掉入污水井死亡。法院一审判决:环卫站赔偿近26万元,酒友无责。(详见9月18日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文章《南宁一男子聚餐喝酒后,误入污水井死亡!一审判定:酒友无责》)
@龙妈:我觉得环卫站要负大部分责。就算是正常人掉下去都会出事,和是否喝酒没关系,人家又不是翻墙进去的又不是强行进入,走在路上说没就没了。
@中医专业医师:环卫站井盖不盖,晚上光线不好,不喝酒的人,不小心也可能会掉入。法院判得太对了!
@老昭:环卫站的安全防护意识不够,应该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松子:不管在什么范围存在个坑,而且会威胁到生命安全,都是错误的。即便是在自己家里,也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呀。但是,酒喝多了会误事,也可能会误走。告诫人们,喝酒适可而止,夜路也不可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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