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国武 )近日,为庆祝新店开张,南宁市长兴路一间房产中介在店门外燃放烟花爆竹。该店面的做法违反相关规定,店长陈某慧被邕武派出所民警带走。目前,陈某慧被处以200元钱罚款。
9月6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长兴路1号天健世纪花园小区1楼一间铺面在店门外燃放烟花爆竹。根据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长兴路属于南宁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治安警察支队立即指派兴宁分局对此进行核查。
兴宁分局邕武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是一家房产中介的店面。当时,店门外摆放有花篮,地上的烟花爆竹纸屑还没有来得及清理。据店面店长陈某慧介绍,他们为庆祝新店开张而燃放烟花爆竹。
随后,陈某慧被带回邕武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陈某慧在派出所里接受调查时表示,此前曾看到过媒体关于“在指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报道。她一直以为,只有春节才禁止烟花爆竹,其他时间警察就不会管得那么细。
目前,陈某慧因违反《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的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200元钱的罚款。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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