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桂香) 2019年12月30日起,在南宁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可以通过相关流程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业贷款账户,用于结清商贷。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玉林市在这方面的业务依旧执行2018年7月1日的政策,暂不接受商转公业务的办理。
据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顺位抵押业务的通知》,从2019年12月30日起,在南宁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如果想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不用筹资还清商业贷款,通过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就可以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业贷款账户,用于结清商贷。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中心还没有接收到相关的通知。关心商转公方面业务的市民可及时关注玉林相关信息,如有新的调整,该中心会在第一时间开展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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