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执法人员劝导,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露营垂钓的男子(右)收拾物品准备离开。南国早报记者罗暘摄
执法船编队在邕江上巡查。
部门吹风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罗暘通讯员张海笑何仲京)3月22日是第二十八届“世界水日”,也是第三十三届“中国水周”的首日。当天上午,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渔政、公安等部门组成巡航编队,在邕江上开展巡查执法和法规宣传。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一人多支钓竿、在邕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露营野炊等违规行为。
当天上午10时许,由南宁市城管支队水上执法监察大队以及渔政、公安水上执法部门总共6艘执法船组成的编队,从北大桥下的执法码头出发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并通过船上的高音喇叭宣传水环境保护和禁渔期的相关知识。
上午11时许,巡航编队来到清川大桥附近,发现邕江北岸上有十多名垂钓者。该位置位于陈村水厂取水口附近,属邕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禁止进行包括游泳、垂钓在内可能会影响水质的活动。巡航编队立即靠泊,执法人员下船登岸,向垂钓者发放水源地保护和禁渔期的宣传资料,劝导他们到垂钓区钓鱼。
南国早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名垂钓者身后的草地上摆放有帐篷、卡式炉、锅具等露营野炊工具。在一个锅中,还装有吃剩的肉。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了一个形似锅盖的网状物,“盖子”上开了几个小口。“这是虾笼,一种用来捕虾的工具,在禁渔期是禁止使用的。”执法人员介绍道。
这名垂钓者辩称,他只是来露营、钓鱼的,前一晚才来,虾笼不是他放置的。执法人员现场开具了责令停止(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他立即清理现场,离开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同时,依法没收了违规放置的虾笼。
特别提醒
执法人员提醒,3月1日至6月30日是邕江禁渔期,仅允许休闲垂钓。今年的禁渔措施还进一步明确,一个人操作多支钓竿,以及在浮排、橡皮艇等船只、载具上钓鱼的,不属于休闲垂钓,也被列入禁止范围。
在禁渔期划船至江中垂钓不仅违规,还存在安全隐患。对存在一人多竿、划船垂钓、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等禁钓区垂钓等违规行为的垂钓者,执法过程中以劝阻、引导为主。但对屡教不改、不配合执法的,执法部门也将坚决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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