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刘冬莲)听力障碍儿童迎来一个好消息。4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获悉,病情符合一定条件的0~14岁儿童,其植入人工耳蜗费用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据此,患儿安装一套人工耳蜗至少节约3万元费用,负担大幅减轻。
据统计,我国新生儿先天性听力障碍发病率超过1‰。由此推算,我区每年70万名新生儿中,可能有约700名新生儿患有听力障碍。双耳重度至极重度听力障碍的患儿必须尽早植入人工耳蜗,才能正常听到声音、学会说话,获得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能力。但是,目前人工耳蜗设备费用每套在5万~20万元不等,给患儿家庭带来较大的经济压力。
为减轻这部分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自治区医保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出台了《关于将电子耳蜗植入术等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电子耳蜗植入术、电子耳蜗编程两个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甲类项目管理。
患儿所植入的设备——“人工耳蜗植入体+言语处理器”,则按每套不高于5.65万元的价格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丙类医用材料管理。低于5.65万元的,按实际价格支付;超过5.65万元的,超出费用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该支付标准,还会根据广西高值医用材料集中采购情况适时调整。
据了解,患儿需符合一定的手术指征才能获得医保报销,一名儿童可以支付两套“人工耳蜗植入体+言语处理器”,但一侧耳朵只支付一次。
根据我区有关医疗保障政策,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按不同的就医医院等级,医保报销比例在55%~85%之间,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报销比例还有倾斜。据此,一名儿童植入一套人工耳蜗,至少节约资金3万元。
2017年5月12日至2019年5月12日期间,我区阶段性施行城乡重度听障儿童植入人工耳蜗费用由医保报销的政策。此次的《通知》自2019年5月12日起执行,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预计每年可为全区重度以上听障儿童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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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植入人工耳蜗享受医保报销须符合以下条件
1
1-14周岁(含14周岁)
2
确诊为“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好耳听力损失在80分贝以上,含80分贝)”,使用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效或微效,听觉器官发育正常,无蜗后病变
3
无手术禁忌症
4
未植入过人工耳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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