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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周志英)日前,南宁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骑上人行道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赞成支持,也有人称,有时候遇到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也是不得已才骑上人行道。对此,昨日南宁交警部门给予积极回应,曝光了7月首批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车辆名单,并鼓励市民遇机动车违规占道可拍照举报。
人行道,顾名思义就是专供行人通行的道路。在人行道上,行人享有优先路权。然而,一些驾驶人贪图方便,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仅侵占了行人的路权,而且给行人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为此,南宁交警近期对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骑行、逆行等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对于交警部门的整治行动,网友们表示赞成支持,还有不少人反映“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已骑上人行道”。那么,遇到机动车占道,非机动车怎么办?对此,交警部门给出两条意见:一是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但不得在机动车之间穿行,在驶过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同样不得以此为理由在人行道上骑行。二是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而且举报有奖。
昨日,交警部门曝光了7月首批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车辆名单。在7月前半个月里,有近300辆机动车因为占用非机动车道被网友举报。
交警部门鼓励市民,如遇机动车违规占道可拍照举报。对有效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给予举报人每起人民币30元至100元不等的奖励。
要注意的是,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举报取证,应当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不少于3张相片。不同相片相互间能够证明被举报车辆所处位置发生移动;至少有一张相片证明被举报车辆已妨碍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通行。
举报成功后,交警部门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审核,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发报举报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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