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烟头的男子(右一)正在接受处罚。 南国早报记者 罗暘摄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罗暘实习生黄钰婷)8月19日下午,一市民在南宁火车站安检口前随地乱扔烟头,被执法人员处以50元罚款。
当天,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南宁市创城办”)执法组组织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等部门,到南宁火车站前广场开展“烟头不落地垃圾不乱扔”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火车站站房内禁止吸烟,吸烟者必须在站房入口外熄灭香烟。因此,站房入口的安检口是烟头乱扔的多发区域。当天下午4时30分许,一名身着灰色上衣的男子边吸烟边往安检口走去,随手把烟头扔到地上,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该男子表示愿意配合执法,现场缴纳了50元罚款。
据介绍,早在2004年,《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乱扔烟头属于违法行为,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2017年开始实施的《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随地吐痰、便溺,随地乱丢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食品包装物和烟头等废弃物,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规早有规定,为何过去很少听说有人被处罚?执法人员称,由于乱扔烟头、垃圾的动作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很难固定证据进行处罚。不过,随着科技进步,高清执法记录仪配备到了越来越多的一线城管执法人员身上,对类似违法行为的取证变得容易多了。
执法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一段执法记录仪取证视频。视频片段显示,一男子在南宁市安吉客运站前广场边吸烟边踱步,吸了两口后随手将烟头扔到地上。佩戴记录仪的执法人员与该名男子相距约20米,仍非常清晰地记录下该男子的体貌特征和扔烟头的过程。
据统计,今年南宁市开展创城工作以来,已累计整治乱扔烟头3945起,劝导乱扔烟头1768人次,处罚146起,处罚金额7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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