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办法〉的通知》(南乡村组发〔2019〕4号)要求,现公布南宁市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重点责任单位2020年上半年“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工作目标专项考评结果。
(见表)
南宁市“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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