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薇通讯员吴昊)昨日,记者了解到,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揭晓,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2019)桂0102民初3839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被评为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这是广西法院系统(民事类)唯一获奖的庭审。
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推荐616场庭审参与评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2144位专家组成评审团进行评审,人员涵盖全国四级法院资深法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特邀监督员、咨询员、律师等。经过初评、复评、总评等三个阶段的严格评选,100场庭审最终脱颖而出,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在兴宁区人民法院院长罗君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的(2019)桂0102民初3839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广西某公司接受政府部门委托,向某地块的旧城改建项目的征收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该公司诉称,因统计核查失误,该公司向被告某征收户多发了11800多元钱,诉请撤销签订的相应合同并返还多付款项。而被告辩称原告既已按相关标准发放,应认定款项发放无误,并针对本案是否属于民事案件等问题进行抗辩。
罗君通过审理这起源于2013年征拆补偿费用争议的纠纷,充分展现了庭审技能、庭审规范对公正、公开、高效审理案件的重要性。具体到该案庭审,比如归纳争议焦点,明确审理方向;及时固定事实,提升庭审效率;当庭认证证据,充分展现公正;依法行使释明权,保障各方诉讼权利;依法告知程序事项,提升司法流程公开水平。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2020年院庭长共审结案件7317件,占结案总数的37.48%。同时,兴宁区法院狠抓庭审公开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共网上直播开庭1372场,有力地促进司法公开,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的目标,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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