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薇通讯员吴晗)将毛坯房出租给朋友做办公场所,但是之后朋友因生意经营失败、无法支付租金,房屋的装修费能否抵扣租金?因为双方谈不拢而发生口角,最终不欢而散。经过法院调解员调解,近日,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案件调解成功。
杨某将毛坯房出租给林某,林某花了20多万元装修后用于公司办公经营。之后,林某因生意经营失败,无力支付房租,拖欠了杨某4万余元租金。双方协商时,如何解决剩余未支付的房租方面产生不愉快。林某认为当初承租下来的是毛坯房,现在已是装修精美的靓房,欠付的房租应与装修费用抵扣。对此杨某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杨某一纸诉状递交至青秀区法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驻青秀区法院调解中心接受青秀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委派调解后,该调解中心的调解员随后对该起纠纷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杨某同意以林某装修该房屋的装修剩余价值用作抵扣部分房屋租金,但双方就该房屋装修剩余价值如何定价又产生新的争议。为此,调解员通过走访建材市场调查材料与施工人工价格后,得出了比较合理的装修剩余价值的价格。最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同意将林某装修房屋的剩余价值从欠缴租金中抵扣2万余元,剩余2万元分期支付,该案件得以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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