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南宁讯(记者蒋晓梅)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公示拟评出12个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58所试点园、52所试点校名单。其中,南宁市青秀区、江南区拟列为实验区,两个实验区共24所学校、幼儿园拟入选。
此次公示的名单,经各设区市教育局审核推荐,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从5月17日起公示,公示期为7日。
记者留意到,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10个设区市,共拟评出12个自治区幼小衔接实验区,其中南宁的青秀区、江南区,桂林的荔浦市、叠彩区拟列为幼小衔接实验区,其余设区市也均有1个实验区拟入选。
以南宁市青秀区为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二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幼儿园、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幼儿园、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幼儿园、南宁市第一幼儿园、南宁市第四幼儿园、南宁市吉祥路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拟列为自治区幼小衔接试点园。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南宁市南湖小学、南宁市柳沙学校、南宁市红星小学、南宁市吉祥路小学等5所学校,拟列为自治区幼小衔接试点校。
今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幼儿园和小学教育分离、衔接意识薄弱、过度重视知识准备、衔接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首次提出了幼儿园与小学“双向衔接”,减缓衔接坡度,为小学和幼儿园科学平稳过渡提供了更为明晰的指南。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将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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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提出的
5条主要举措
1.对幼儿园,要求帮助幼儿做好生活、社会和学习等多方面的准备;
2.对小学,要求将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
3.对教研部门,要求建立幼小联合教研制度,指导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交流与研究;
4.对家园校合作,要求幼儿园和小学建立家园校共育机制,帮助家长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积极配合做好衔接;
5.对教育部门,要求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持续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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