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黎兆齐)自今年4月起,经开区城管执法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在辖区内开展房产执法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近日,城管队员巡查到壮锦大道江南盛天领域小区时,发现一户正在装修的住户有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嫌疑。
城管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户户型层高原有5.06米,开发商在销售时,将该户型的毛坯房装修成公寓上下两层的格局作为样板间进行展示,该业主在交房后仿照样板房进行装修,将单层毛坯房改为上下两层并加建楼梯。如此改造的楼梯,将会占用原有的卫生间下沉地面处,因而需要在无防水功能的客厅普通混凝土地面设置卫生间。该改造极易引起地面渗水,影响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也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过城管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和宣传教育,该业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改正态度良好,并虚心接受执法人员的行政处罚。
擅自改造房屋结构不仅会对邻居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还会对楼体造成安全隐患。在此,城管执法队员也呼吁广大市民,在改变房子结构时,要先到小区物业处报备,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今后,城管执法队还将进一步加强房产建设领域执法工作,加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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