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交几十元,得了大病就能够统筹报销,这样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新农合一直被农民朋友称作是“救命钱”。
“十二五”期间,南宁市新农合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筹资水平逐年提高,参合人员受益程度稳步提高……
一年一个台阶,每年增点实惠。作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新农合的脚步不会停歇。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继续提高,农民朋友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门诊看病——
报销比例逐年提高
家住安吉大道苏卢村的卢大妈今年76岁,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去年她在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拿药治疗总共花了2256元,减去自费项目,包括药品、检查和材料等费用,按照报销比例70%,新农合可报销936元,最后卢大妈自费1319.4元。
“以往只有住院治疗才能获得新农合补偿,现在可好了。”卢大妈满意地说。
上述所说的“新农合”全称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扶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我国现行的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一,面向的群体是农村居民。
2005年,南宁市首先在武鸣县开展新农合试点工作,随后逐步扩大试点,至2008年覆盖全市12个县(区)。南宁市新农合最初启动时,筹资标准很低,每人每年30元,其中政府补助每人每年20元,农民个人仅出每人每年10元,保障水平也很低。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县(区)不断优化新农合技术补偿方案,使农民医疗费用报销水平相应提高。
南宁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科科长陆燕介绍说,“十二五”期间,新农合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主要表现在:
覆盖面逐年扩大。2015年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517.65万人,较2010年增加48.29万人,参合率99.61%,较2010年增加7.04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年度参合率达97%的目标。
筹资水平逐年提高。2015年,全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470元,较2010年的150元提高了320元。
参合人员受益程度稳步提高。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保障适度”的原则,各县(区)根据每年的基金总量逐年调整技术补偿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补偿水平。截至今年10月,全市参合农民受益人数达410.2万人次,较2010年同期增加245.98万人次,增长150%;参合人员实际住院补偿比由2010年的42.9%提高到50.1%,次均补偿金额由2010年的1183元增加到2334元,最高补偿封顶线由2010年的5万元提高到12万元。参合人员就诊费用负担逐步减轻,自付比例由2010年57.1%下降到49.9%。从2011年起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工作,在门诊看病可以按比例报销,报销比例从2011年的50%提高到2015年的60%—70%。2011年—2015年10月全市共筹集新农合基金 86.84亿元,约有2500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获得了医疗补偿,补偿金额72亿元。
目前,南宁市新农合采取“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补偿模式,除了住院病人能得到补偿,(下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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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武鸣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