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金融领域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金融工具和参与主体的丰富程度。通过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水平,既有利于巩固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成果,也有利于弥补开放过程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国银行市场体系
中资银行业再度直面竞争。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亚洲论坛分论坛上宣布了金融开放多项举措,并给出了年内完成的时间表。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同业良性竞争有助于促进国内金融机构长远发展,特别是对体量最大的中资银行业而言,将在新一轮金融开放的良性竞争中提升能力。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金融领域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中金融工具和参与主体的丰富程度。金融领域的开放,特别是银行业的开放将会对我国金融深化发展、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丰富我国银行金融机构种类,提升市场活力;同时,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可以进一步丰富我国金融产品种类,提升资金配置效率。
在董希淼看来,外资银行是推动建设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中介,其进入有利于降低我国对外开放过程中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截至目前,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资银行海外业务占比不断提升,大型银行在世界范围的布局越来越广,我国已有5家金融机构跻身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外资银行在华机构数量也不断提升。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2017年底,我国已有外资银行法人机构39家,外资银行在我国境内营业性机构总数达到1013家,较2002年增长近5倍,年均增长13%。
当前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引进来”方面,对外开放依然存在不足,进展不快。以银行业为例,近年来外资银行在我国的业务发展平缓,在各项业务中占比较小,市场份额不断萎缩。以外资银行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比重为例,2011年在华外资银行占比为1.93%,2016年这一比重下降为1.29%。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本次开放主要表现在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允许外国银行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开展业务,以及稍晚可能落地的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认为,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开并不会导致外资控股银行大幅增加,从此前出台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来看,监管对商业银行股东的准入标准提高,且管理要求更加严格,外资入股商业银行仍需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审批。(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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