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花了很长时间下了单,本来以为捡到了便宜,没想到第二天鸿星尔克发公告说价格异常不发货,过了一周多后又给我‘砍单’了。”湖南永州的消费者周先生向记者投诉称。周先生所说的“砍单”,是指在网上购物提交订单付款之后,又被商家取消了订单。(7月4日《工人日报》)
商家开展促销活动,大批消费者下单,结果却被“放了鸽子”。商家“砍单”的情况并不鲜见。这些商家多是以商品缺货、系统出错、操作失误、订单异常以及产品质量这5个方面的理由取消订单。商家“砍单”后承担的责任有限,违约成本较低,这让一些商家屡试不爽,也让广大消费者频频被折腾、权益受损。
此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八成消费者有被“砍单”的经历。可见商家“砍单”有多普遍。有消费者认为商家“砍单”是故意利用虚假促销活动收集消费者信息。这样的质疑虽难以证实,但商家“砍单”频现,让人看到诚信原则被一些商家“弃若敝屣”,商业诚信也碎了一地。
此次鸿星尔克“砍单”事件,鸿星尔克官方称将对“正常消费者”赔偿,也就是对判定为超生活所需购买的消费者,无赔付;正常消费者,给予赔偿50元券(满65元使用),该券有效期到7月31日。这样的回应仍难赢得消费者理解。比如有消费者称“给了优惠券之后,把低价鞋下架了,高价鞋用券后感觉比某平台还要贵”。“既然知道有问题,为何还在已经表示无法发货的当天乃至后几天,继续推送广告?这是不是涉嫌恶意营销?”
商家“砍单”,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违约行为,“砍单”的商家应当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对于电商平台来说,就需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鸿星尔克“砍单”,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苏宁易购就有责任制止侵权行为,依据相关规则对鸿星尔克进行处罚。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也需要更多关注与介入类似“砍单”事件,督促电商平台履职,加大对失信商家的惩戒力度。
“重罚”才能管住随意“砍单”的失信商家。诚信社会、契约社会、法治社会,不能任由商家“愚弄”消费者,只有增加违约商家的违约成本,才能管住或“斩断”他们随意“砍单”的任性之手,才能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才能守护好诚信,守护好商业秩序。而对于失信商家来说,也要认识到“诚信无价”,一次次“砍单”砍掉的是自身的商誉,损害的是自身的形象,最终将会得不偿失,倒逼消费者用脚投票,从而影响到企业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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