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0日介绍,广西南宁、柳州市33家米粉生产厂家今年年初串通涨价,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规,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合法经营者利益,被依法查处。
据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陈志江介绍,今年1月,广西南宁、柳州两市部分米粉生产厂家在南宁市鲜一阁食品厂负责人阙之和等人的组织下,先后集体提高米粉出厂价格,每500克提高0.2元左右。受此影响,部分米粉摊点零售价格上涨,平均每碗上涨0.5元。
陈志江说,南宁、柳州部分米粉生产企业集体商议联合涨价属于典型的价格串通案件,是企业滥用自主定价权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价格秩序。涨价行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了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陈志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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