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向丽华)18日,东区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全面展开该区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按照本轮改革方案,东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4个,其中,新组建东区城市管理局等5个部门,调整更名东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等6个部门,不再保留东区人事局等4个部门。
按照本轮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东区将新组建东区城市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个部门,对东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等6个部门进行调整更名,不再保留东区人事局、经济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市建设管理局4个部门。东区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24个。
据悉,在实施机构改革的同时,东区将强化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建立健全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确保2011年前完成消化超编人员工作;并加大对各部门“三定”规定及其他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逐步实现政府机构、职责、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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