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2010年最后一天,浙江台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针对“房票”等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的调查结果。台州共发现有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57套商品房转让改名获利,共上交和追缴不正当收益503.3万元,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9人。台州依据有关规定,对所涉及的56名公职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房票”背后的“利益共同体”
“房票门”源于2010年11月初。台州工商干部徐道旺涉嫌以“直改名”的形式,加价20万元转让名下一套房产,被当地媒体以“倒卖‘房票\’”为由曝光。
据业内人士透露,这“加价”部分就是传说中的“房票”,一般是凭关系购买内部房,再转手加价获利。有时候拿“房票”连定金都不用付,而且不通过二手房交易的正规程序,可谓“空手套白狼”。
记者通过在当地的明察暗访得知,倒卖“房票”已是当地公开的秘密,有部分官员参与其中、牟取暴利。“房票”一度在中介机构、网上交易时明码标价。在楼市火爆时,普通百姓花钱买也买不到房子,必须通过买“房票”才能“曲线买房”。“房票”便宜的数万元,高档住宅或大户型的“房票”可以卖到几十万元。
据台州一位多年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的张某透露,“房票”一般集中在三种人手里,一是党政干部,二是有实力的中介,三是专门炒房的“黄牛”。
经查,在2010年9235套对外销售的商品房中,以“直改名”方式违规交易的有845套,其中共有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与57套商品房转让改名获利。
“批评教育”式处理被质疑
为回应社会对“房票”事件的质疑,11月中旬,台州市纪委组织专项行动彻查“房票”等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
在外围调查和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纪委重点对以下三类人进行重点核查:一是自查申报无偿转让获同楼盘同时间出让与市场差价较大的;二是外围已初步查实而本人未自查申报的;三是有检举或媒体曝光的。
围绕“房票”,众多媒体和网友还有许多议论:如官员倒卖“房票”该如何定性,承认问题并上缴不正当所得就免于追究是否得当?
据台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项凤日表示,台州参照上级以往涉及面广人多的专项治理的有效做法,强调“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于2010年11月30日前主动向纪委讲清问题,并上交不当所得。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并未按照这条“最后通牒”行事。此次台州市通过核查发现,有18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主动申报或不实申报。
项凤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在界定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问题上,证据搜集是一大难题。纪委本着“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违规参与商品房转让改名获利的56名党政干部、事业单位人员,除收缴其不正当收益外,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其中9人进行诫勉谈话,9人责成作出书面检查,38人由所在单位纪检组织进行批评教育。
这样的处理结果引发舆论质疑。有媒体评论称,以“批评、教育”来根治党政干部的违纪毒瘤无异于隔靴搔痒;用“检查、谈话”去斩断房产市场的黑色链条更如同扬汤止沸。思想工作要做,重在事前防微杜渐;依法严惩必行,要在事后警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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