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被判刑18年。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又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这起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土地腐败大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发人深省。据新华社电
集体土地“被私有”
市长审批变“国有”
2009年11月,东方市检察院收到八所镇皇宁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征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众多干部受贿。
调查发现,张延安买通村干部,通过非法转让方式,从皇宁村拿到一块集体土地。2009年初,开发商柳某得知东方市计划征用约1000亩土地作为“储备用地”时,便与张延安密谋约定,他“托关系”让政府“高价征用”。之后,柳某“托关系”向时任东方市市长的谭灯耀推荐了张延安等人非法占有的地块,希望谭灯耀“帮助”将其列为政府“储备用地”。几个月之后,市政府果然以每亩6.8万元的价格“收储”了皇宁村和小岭村合计1046亩的集体用地。事成后,张延安付给开发商柳某“合作利润”2200万元。后者拿出250万元作为对谭灯耀的“审批答谢费”。
开发商“控制”干部
构筑“利益输送网”
“谭灯耀案”一审审判长伍柄霖说,开发商之所以能在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中获利,关键是通过“攻关”收买了东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
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刘亚铭说,通过调查发现,东方市土地管理较混乱,很多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都控制在私企老板手中,老板为了让所占土地“合法化”,便千方百计“控制”官员,最终借官员之手“合法谋利”。
记者采访了解到,东方市土地腐败窝案的官员们之所以如此“默契”地形成一条环环相扣的利益链,除了“利益同盟”外,还因为当地政风较差。2009年,时任副市长的李显民为了与谭灯耀搞好关系,以汇报工作的名义将10万元现金送到谭灯耀的办公室。不久以后,李显民顺利兼任市城投公司董事长。
在东方市,一些干部“跑官卖官”后,一定要寻求“回报”,“回报”的重要出处仍然要靠土地。土地拴紧了腐败官员的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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