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在庭审中新华社照片
综合新华社、人民网消息 19日上午9时30分,李庄漏罪案在重庆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
备受关注的原涉黑案律师李庄“漏罪”案19日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李庄被指控涉嫌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据了解,上海大邦律所创始合伙人斯伟江、北京市首信律所创始合伙人杨学林担任李庄漏罪案的辩护律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6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孟英犯挪用资金罪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孟英在担任上海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将徐丽军交给金汤城公司的人民币100万元投资款中的50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于归还个人贷款。李庄担任孟英的一审辩护人。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2008年7月,李庄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在金汤城公司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其在金汤城公司投资款改变为自己提供给孟英的个人借款。2008年7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孟英挪用资金案,法院根据李庄的申请通知徐丽军出庭作证。徐丽军按照李庄的授意向法庭进行了虚假陈述。
检方指控引诱、教唆证人改变证言
庭审焦点之一是李庄在履行刑事辩护职责中是否引诱证人徐丽军违背事实改变证言。对此,李庄表示,在他看来,引诱是个中性词,是指引导、循循善诱,自己作为一名律师,确有向徐丽军解释什么是投资,什么是借款,但怎么理解、怎么做是她本人的意志,没有教她改变说法。
在质证期间,双方争论的焦点依然是投入金汤城洗浴公司的100万资金到底是投资款还是借款。
庭审焦点是否引诱证人和百万资金的定性
辩方质疑检方所列证据存在缺失
庭上,李庄进行了较长时间的陈述,发言中多次提到证人徐丽军吸毒、生活糜烂等。公诉人提醒他,根据法庭纪律,发言不能侮辱证人。李庄立即承认错误,“我道歉”。
辩方律师提出,检方证据目录中所列证据有一部分并没看到,手中拥有的证据存在缺失。公诉人对此进行答辩,根据有关规定,证据分为在案证据和定罪证据。庭审当中使用的全部证据,就是本案的主要证据,律师已全部掌握,也就是说,并不存在证据缺失。
■背景资料
李庄案是重庆打黑审判衍生案
李庄案是重庆“打黑大审判”的衍生案。2009年1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以李庄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涉嫌伪证犯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李庄被认定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新闻推荐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