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5月24日,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发出的《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市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努力缓解择校矛盾。要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监管,各地要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收费要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还要求高校实行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要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坚决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乱收费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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