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5月12日发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近期要集中人力和时间,迅速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对本地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销售的商品房,实行拉网式排查。
3月16日,发改委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该规定于今年5月1日起执行。“五一”假期期间,发改委已根据该规定对北京市3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并发现了不少未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楼盘和销售行为。
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要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列行为,包括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等违规行为。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未实行“一套一标”,发改委将对每套处5000元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趋紧。国内通胀压力并未消弱,政府对于价格的监管将更加严格。
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此前在接受中新社专访时表示,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官方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
据《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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