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日前被保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李志强横行当地多年,刁难、凌辱,甚至殴打不顺从他的干部群众,成为一大“官霸”(晚报9日A21版报道)。贪官被抓被判的新闻并不鲜见,每起案件都有一些关键词让人记忆犹新,比如“情妇逼迫”、“钞票腐烂”、“小偷‘揭发\’”等等,具体到李志强案来看,“官霸”是一个关键词,但另一个关键词比前者更加不能忽略,那就是“多年”。两个词连起
看,就是一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官霸”可以横行多年,我们的监督机制到哪里闲逛去了?
报道称,李志强的做派很霸道,他无所顾忌地贪污、受贿,骗取贷款、非法倒卖土地,从社会上调用、借用、雇佣各类人员二十余人,全部安插在要害岗位,其中有吸毒、犯罪前科人员,为其充当打手。都说恶行见不得阳光,可李志强却如此明目张胆行凶作恶,而且还是“多年”,我有一种翻看当地干部考评记录的冲动,看看他每一年的考评是优秀还是称职,是哪个上级在他的考评本本上
签字认可的?更想看看他在恶名已然远播的情况下,是如何走上升迁之路的,是哪个领导不拘一格用人材,擢升他为副局长的?我想,这两个问题和前段那个问号不仅我想知道答案,恐怕天下的百姓都想知道真相到底是什么。
实际上答起来也不难,用“保护伞”三个字就能接近满分了。如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官霸”也绝非靠一日修行就可以得道,如果没有保护伞的姑息、纵容、包庇,就不可能养痈长疽,自生祸殃。不仗着老子的势力,王老虎不敢抢亲,高衙内不敢调戏林冲娘子;如果
没有保护伞罩着,李志强怎么可能连他的上级也敢欺压?李志强只手遮天,自然不是他一个人在战斗,他一定还有自己的同盟,更有自己的靠山,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横行“多年”。
毒根在地下串连成网,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在忻州恐怕快被毁成一堆瓦砾了——“官霸”行径的最大的危害正在这里。现在李志强是给抓了判了,可“保护伞”似乎还没有现形,更没有被攻破,滋生“官霸”的土壤还在,如果不将其彻底铲除,那势必还会出现第二个“官霸”、第二个“李志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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