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 “预算外收入”概念已经越来越不符合财政科学管理的需要。2004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 正式提出“非税收入”的概念,取代“预算外资金”的提法。这淡化了资金属性的问题,避免了对资金所有权的争论,政府也从重资金管理方式转变到重资金来源渠道上来。
一、非税收入管理现状及突出问题
(一)征收项目多规模大,管理不规范。虽然部门预算改革成效显著,但是非税收入仍然具有相当的规模,而且其增长的态势并没有得到显著的遏制。尽管有关收费对收入的用途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监管上的疏松薄弱,许多费用存在收用不符现象。
(二)“谁收费谁受益”,二次分配现象仍然严重。目前,对非税收入主要是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未真正触及执收执罚单位利益,大部分地方仍然采用“谁收谁用,多收多用,多罚多返”的管理模式,非税收入的分配使用中存在着严重的二次分配现象,这种现象与整个年度预算的调整,削弱了预算的刚性和法定约束力。
(三)重一般预算收支,轻非税收入管理。目前,在审核各部门的年度预算时,非税收入的审核基本上也是流于形式,非税收入的支出并没有刚性的约束。
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的对策
(一)分类理顺,规范管理。国家财政收入采取税收和非税收入两种形式同时并存,对于非税收入的管理要分类理顺,名为费实为税收收入,可纳入税收管理,即实行“费改税”,属于费的项目,仍维持收费,分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当然,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要予以禁止并严肃查处。通过清理整顿,实施分类改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使之“分流归位”。
(二)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
1.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综合预算,将非税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属于政府财政性资金, “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必须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的要求,把非税收入形成的可用财力纳入统一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综合预算。
2.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执收、执罚部门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预算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单位履行职能所需支出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切断部门组织收入与自身利益的关系,从体制上解决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3.健全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实行“收缴分离”;对罚款实行“罚缴分离”,款项由代收银行直接上缴财政。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非税收入从票据领购到自动核销、单位开票到自动入账、银行代收到传送信息、财政处理信息到分类管理等环节的一系列网络程序化管理。
4.建立严格的法律体系,健全非税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尽快结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将政府收费纳入年度预算收支安排,置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之下,不允许有不受监督、游离于预算之外的政府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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