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说,近年来,“短命工程”频频出现,什么“楼歪歪”、“桥垮垮”、“地陷陷”……让人心惊胆颤。更为可怕的是,在一些“短命工程”事件中,政府部门或专家的回应因缺乏诚意,“狡辩”多于解释,频频引发公众反感和质疑。
举几个例子,在安徽太湖县安居房变身“闹心房”的事件中,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之所以出现质量瑕疵是施工队出了问题,没验收就让居民入住是“考虑到老百姓房子拆了,租住在外不方便”。在云南“新三公路”坍塌后,专家组结论竟是“属强降雨诱发的自然灾害”,“确实没有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但对记者调查到的“未批先建”、“赶工期”和违规试通车等问题却始终未给出回应。一条新修的公路如果仅仅因为一场暴雨就坍塌,并且致人死伤,这种路恐怕根本没有修建的必要。
现在,有问责制,小马飞刀也承认,问责制已经是时下考核监督官员工作成果、职业行为的有效办法。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问责”,而不考虑被问责者能否完成这一责任,不考虑这一责任设定得是否符合实际那么看似严格的监督制度只会流于形式。这样的“效果”是什么?是让我们的官员拥有两套话语体系,一是讲人话,二是讲官话。而且是在官场上混得时间越长,讲官话的毛病就越突出。有的人已修炼成精,刚刚还像正常人一样在发牢骚、讲实话,一但出了问题或上级领导一到场子,立马进入状态,熟能生巧地讲出一套标准的官话,几乎用不着角色转换,就如同梁实秋先生在其《脸谱》一文中所描写的“外面摆着一副面孔,在适当的时候呱嗒一声如帘子一般卷起,另露出一副面孔。”
小马飞刀以为,那个“你不说,世界永远不知”的时代,早已不在。但如何说、怎么说,却是当下衡量公众知情权的“试金石”,也是影响公信力的“助推器”。主动、全面、客观地公开信息,不仅能表明政府的决心和诚意,更是对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必要尊重。要知道,谣言的背后往往不是简单的无知作祟,更是社会底层力量浮出水面的征兆。
离开监督的权力是可怕的。只有真正完善了问责机制,治理各类违规问题才不会“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也只有让问责给力,各类“短命工程”的新名词才不至于不断挑战公众的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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