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证了年度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2011年,全市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国内生产总值突破600亿元,预计达到640亿元,同比增长14.9%。人均GDP预计达到48000元左右,位列全省第一。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85亿元,增长16.4%。地方财政收入预计完成70.09亿元,同口径增长24.1%。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9410元,增长15%;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7240元,比上年增加948元,增长15%。
一、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抓住关键环节,党政领导班子履职到位
坚持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由市委书记、市长负总责,及时调整充实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1.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认真分解落实反腐倡廉任务,制定出台了《关于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把年度反腐倡廉工作细化分解为16个大项、109个小项,逐项分解到党政班子成员和40个牵头部门、86个协办部门,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同部署、同落实。
3.切实抓好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日常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今年,市委、市政府对2007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明显成效的35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个别领导干部严格追究责任,以树立鲜明的工作导向,增强各级各部门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践行“四个亲自”,党政主要领导恪尽职守
市委书记、市长对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亲自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前市委书记赵爱明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带头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讲党风廉政课,教育各级领导干部既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晓华和现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剡多次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廉政勤政提出明确要求。
2.多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和班子抓、抓班子的反腐倡廉领导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正职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全面掌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积极参加区(县)、市级部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批办群众来信来访,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对待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态度鲜明,指示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落实“一岗双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司其职
市委、市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同步落实。 (紧转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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