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江国成)国家发改委30日宣布,从12月1日起,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暂不调整。
据介绍,自2011年12月1日起,将全国燃煤电厂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约2.6分钱,将随销售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现行每千瓦时0.4分钱提高至0.8分钱;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试行脱硝电价政策,每千瓦时加价0.8分钱。上述措施共影响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约3分钱。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制度,80%的居民户电价不做调整。各地实行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具体方案,由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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