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微博提示“车太脏要遭罚款哟”,称,即日起,渝中区将在三个片区设点检查,对车身过脏车辆进行查处。对明显较脏的社会车辆罚款50元至200元不等,工地运渣车辆冒装、洒漏、带泥上路的最高罚款1000元。市民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运渣车可拨打市政管理局电话进行举报。
脏车,和冒装、洒漏、带泥、扬尘行驶的施工车辆,不是一个概念,不宜一视同仁。车主必然要问“脏的标准”,脏到什么模样才会被罚。“到底多脏才叫脏?”问题并不好回答。印象评价、感官鉴定,没什么量化、硬化的指标,“现管”就是不二之权威,裁决被具体个人的主观因素所影响,各人的心目中的标准也不统一,这就减弱了说服力,难以让人达成基本共识。
网友问重庆市政府:你们的执法主体是谁,交警查市容卫生状况是否越权?法律依据在哪里?有没有得到人大通过?如果我车子走在施工泥泞道路上是否处罚?不罚的话你们是否行政不作为?你们是否对重庆市民洗车有补贴?没有的话我们如何相信你们不是和洗车企业利益输送……
关注规定出笼的程序,掂量执行标准和执法资格,怀疑背后是否存在利益驱动,这些,都反映着社会心理与“时代特征”。公众担心权力自行扩张,时时警惕警察权独立自主私用滥用,已经成为当今的社会风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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