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上班,我骑着自行车正在人行道上走着,一路口,忽然拐进一辆小轿车,躲避不及,我连人带车摔在了地上。好在我骑得不快,只是受了点皮肉伤,并无大碍,而轿车却被我的自行车蹭掉一块膝。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看到车子受了伤,一下子来了火:今天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十几万元刚买的新车,就让你碰伤了。这下可好,没个千儿八百能修好吗?”我哪遇到过这样的事,一时没了主意,一边连连道歉着,一边把包里仅有的五百元拿出来,算做赔偿。
中年男子态度很坚决:五百元就想把俺打发了,门儿都没有。一千元少一分也不行。”这时候,围上来许多过路人,纷纷替我帮腔:“一个巴掌拍不响,碰在一起,双方都有责任,人家主动赔偿你钱,差不多就行了”得饶人处且饶人,五百元钱不少了,让一步事情不就解决了”“如果划分责任,还不一定谁输谁赢”……任凭大家咋说,中年男子仍然不依不饶。
这时,人群中有人提议:既然私下解决不了,那就只有公断了。”马上,已经有人拨打了110。不多时,110交警赶到,现场拍照,车辆暂扣,告知下午2点到交警大队听候处理。
整个上午,我做事都难以安心,一想到前段时间新闻报道的浙江一轿车车主撞上名车劳斯莱斯,高达80万元的维修费的事,我都不敢继续想下去,这样的事莫不会要在自己身上发生,倘若交警判我赔人家几万元,那可如何是好?下午我早早来到交警队,结果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经过责任划分,小轿车属逆行转弯,违反了交通法规,不但得不到赔偿,还要接受200元的处罚。面对这样的结果,中年男子一脸的懊悔。
是呀,生活中许多事,往往不会按照人的意愿去发展。凡事,都需适可而止,留点余地给对方,差不多就行了,别得理不饶人,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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