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 廖翊)记者5日从国家文物局了解,国家文物局近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意见明确下列8类标的不得上拍:
(一)出土(水)文物、以出土(水)文物名义进行宣传的;(二)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流失文物;(三)依照法律应当移交文物行政部门的文物,包括国家各级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中依法没收、追缴的文物;(四)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收藏、保管的文物;(五)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附属构件;(六)国有文物商店收存的珍贵文物;(七)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记者韩洁徐蕊)财政部6日发布公告,宣布因中国人民银行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决定取消原定于7月10日开始的2012年第七期和第八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财政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