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教育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将适时发布异地高考方案,这一消息让家长们翘首以盼。8月31日,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异地高考具体方案应由地方政府制定,原则上要在今年年底前出台。对于随迁子女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表示将增加招生计划确保高招录取比例。
异地中考高考“门槛”各省自定
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问题,《意见》要求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和升学机会;同时也表示,要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这意味着异地中考或高考必然要设置“门槛”。
教育部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意见》特别提出,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区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
增招生计划与防“高考移民”并举
根据《意见》,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省份,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将采取适当增加高校招生计划等措施,保障当地高考录取比例不因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当地高考而受到影响。
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保障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经流出地和流入地协商,有条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务。各地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四部门合作服务随迁子女教育
《意见》强调,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随迁子女升学考试人数合理调配资源,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
新闻背景
部长曾作承诺十个月出政策
今年3月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向社会承诺,关于随迁子女的高考问题,会在10个月内出台全国性的意见。当时,袁贵仁说:“鼓励各省市结合实际,尽快推出异地高考方案,但异地高考也不意味着完全放开,而是存在
准入条件
:一方面要考虑城市的承载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家长满足在当地工作等条件。”
今年7月,教育部网站公布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其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各地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省内流动人口就地参加高考升学以及省外常住非户籍人口在居住地参加高考升学的办法。
同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意见国务院已同意,将适时发布。(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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