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打假一直为世人所关注。近几年来,“红星”宣纸价格攀升、市场供不应求,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摇钱树”。3·15前夕,记者走进泾县,目击一起跨多省制售假冒中国驰名商标“红星”牌宣纸案的庭审——
“红星”宣纸,是首批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近几年,其价格攀升、市场供不应求,“红星”宣纸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摇钱树”。日前,泾县查获一起跨多省制售假冒中国驰名商标“红星”牌宣纸案,该案成为自2009年“红星”宣纸成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来的第一例假冒注册商标案。
1月31日,泾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峰、张伟、章鑫、猛哥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通过中国法院网进行了图文网络直播。
3月12日,泾县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曹峰、张伟、章鑫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猛哥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假冒“红星”牌宣纸、商标标识、防伪标签、产品卡、封口标签、外包装纸、各类印章、名片等予以没收;四被告人所退赃款人民币五万五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泾县纸贵 假冒国宝宣纸
这些年,宣纸市场销售“一纸难求”。泾县人曹峰在湖南长沙经营文房四宝店,对此深有体会,可是自家生意却一直比较清淡。2011年9月的一天,曹峰回老家找同学张伟玩,退伍后张伟开了一个做书画纸的小厂,但是生意也并不是很好。两人无意间谈起了红星宣纸,“听说红星宣纸价格很高,市场供不应求。”于是曹峰的心里滋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用书画纸加上假的包装冒充真‘红星\’宣纸再高价卖出。”
两人说干就干,张伟在泾县找了家小厂,以每刀140元的价格买了30刀质量比较好的书画纸,还特地叮嘱厂家不要在纸的刀口上加盖工厂标识章,并在熟人那里以千元的价格买了一刀真品红星牌4尺净皮宣纸,在武汉同乡处花900元买了一刀真品红星牌4尺特净宣纸。“我们各买了一张不记名的移动家园卡,带着真品红星宣纸找到江苏的印刷厂,但找了几家都说印不了那么大的版。”曹峰说。
通过网络,他们找到了在长沙已经从事印刷工作19年的猛哥。虽然猛哥知道印制假标识违法,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经过商谈,猛哥答应为曹峰制作6000套带有“红星”品牌标识的外包装纸、产品卡、外包装标签、防伪标签、封口标签等。曹峰还在长沙一家文印社刻制了10余枚制假用的印章,准备盖在假冒红星宣纸的刀口上。2011年10月,猛哥将“定制的假货”交给了曹峰和张伟,曹、张二人便开始着手加工包装,向外兜售。
销路甚好 卖家争相购买
曹、张二人不满足于湖南本省的销售,2011年11月,他们决定带一些制假材料回老家,卖给邻近省份。2012年春节后,在张伟的鼓动下,老乡章鑫也参与了进来。章鑫负责保管制假用的印章及部分材料。三人一拍即合,期间他们分别在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河南等地销售假冒红星牌宣纸。
“刚开始不知道他们在假冒。当时我制作了名片卖宣纸,是宣纸二级代理商。”章鑫说,假冒宣纸的销路非常好,不仅是宣纸经销商需要,甚至连书画家也买过。
同年4月中旬,章鑫跟着张伟到黄山市屯溪推销宣纸。和某店的店主汪某谈好后,汪某说:“我知道你们卖的宣纸不是真的红星,不过假的不要紧,假的利润才高,只要你们给我的价格放低,就可长期合作。”汪某当即付了20刀的款。见假冒的红星宣纸卖的这么快,章鑫想单干多赚点钱,于是他悄悄找到汪某,以比上一次更低的价格卖了10刀。6月20日,汪某又买了50刀宣纸……
东窗事发 四人全部落网
“红星集团的老总在北京‘文房四宝\’博览会上知道了现在市面上有许多假冒的宣纸,说要严肃追查!”正在浙江卖假红星宣纸的张伟接到曹峰打来的电话。经过商量曹峰和张伟决定回泾县把制假用的印章包装纸烧掉,曹峰在回泾县的路上将车中剩余的20刀假冒宣纸丢弃在黄山市境内的高速公路下面。后两人回到泾县将制假的材料全部烧掉。
没有想到,汪某竟然将买到的这批假冒宣纸高价向宣纸的原产地泾县销售。6月25日,泾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张伟说:“章鑫加入时知道我和曹峰在假冒宣纸。当时我们在一起是朋友,我和曹峰在销售,都用了假名字。我在泾县桐山我丈母娘家被抓的。”6月28至30日,章鑫、张伟和正在无锡推销宣纸的曹峰分别警方抓获。7月19日,长沙警方将猛哥抓获。四人落网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社会关注 法院依法判决
据公安、检察部门调查,自2011年9月至2012年6月,被告人曹峰、张伟、章鑫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中国宣纸集团公司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中国宣纸集团公司已注册商标相同的“红星”商标,并将该商品出售,非法经营数额达到38万元,情节严重;被告人猛哥明知“红星”商标标识是他人注册商标的标识,仍擅自制作、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卡、外包装标签、封口标签、防伪标签计48000件,非法获利1.3万元,情节严重。
这启非法制售假冒“红星”宣纸案,由泾县人民检察院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负责审理此案的泾县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开庭,听取了公诉人的指控、举证和公诉意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相关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对庭审的过程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合议庭就当庭出示的证据客观性、相关性进行确认后,对本案的事实认定、定罪量刑进行评议,并将此案的判决结果公诸于世。这既是对侵权犯罪的一种惩罚,也是警醒了世人,更提高了民众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只有遵循市场的规则才能获得成功。曹、张等四人妄想通过歪门邪道来发财,最终只会作茧自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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